利得税报税表补充表格
补充表格为利得税报税表的一部分。你需填报相关补充表格,如适用的话,以填报有关优惠制度和税务优惠的资料。视乎情况而定,你须下载适用的补充表格,并以电子方式填写表格。如需下载有关补充表格,请按下列的「下载可输入资料的PDF表格」:
下载可输入资料的PDF表格
在首阶段强制性利得税电子报税中,在紧接测试财政年度之前的四个年度中至少有两个年度综合收入达到 7.5 亿欧元或以上的跨国企业集团中的第 4AA 部实体(根据《税务条例》附表 63 第 1(1)条下所界定的),必须以电子方式提交于 2025 年 4 月 1 日或之后开始的课税年度(即自 2025/26 课税年度起)的利得税报税表–法团(BIR51)或利得税报税表–法团以外的人士(BIR52)。详情请参阅「强制性利得税电子报税」。
除了须要强制电子报税的纳税人,本局亦鼓励其他纳税人自愿以电子方式,连同符合「网页内嵌式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iXBRL」)格式的佐证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和税项计算表)一并提交利得税报税表。法团及合伙业务可以透过「税务易」的「商业税务网站」(BTP)以电子方式填报2022/23至 2025/26课税年度的利得税报税表(BIR51或BIR52)及夹附所需财务报表、税项计算表及补充表格。服务提供者及税务代表可透过「税务易」的「税务代表网站」(TRP)为其客户处理利得税报税表。
不论采用任何模式提交 2020/21 至 2026/27 课税年度的利得税报税表(包括 2020/21 及 2026/27 课税年度在内),所有补充表格必须经BTP或TRP电子报税服务以电子方式提交。纳税人须将以电子方式填妥的表格汇出为XML档案,并经BTP或TRP的电子报税服务上传该XML档案作提交。详情请参阅「上传利得税报税表补充表格及佐证文件数据档案」。
利得税报税表报税模式及相对应的补充表格及佐证文件数据格式
以电子方式填报利得税报税表的详情进入 BTP进入 TRP